第二,如果申请个体诊所,这个要到当地工商、卫生部门申请审批.申请条件及流程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
2、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后,执业注册满5年,所申请的诊疗科目需与注册专业一致;
3、申请人若为男性,需在19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女性需在19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
4、房屋产权证上建筑面积必须大于40平方米;
5、申请人属于服刑期间,在职、停薪留职、病退、擅自离职,开除公职或吊销执业证书人员不得申请设置;向卫生局医政科申请,申请人还应符合卫生部《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中第五部分个体诊所基本标准的条件.
(二)、申请程序
1、咨询卫生局相关人员最近是否可申请个体诊所并取得卫生局某位实权人员(小局、副小局、医政科长等)同意开办诊所.
2、找好营业地点,建筑面积必须大于40平方米,理想为60平方米以上.最好500
米内没有同一注册专业的诊所.
3、诊所装修.最少需有3室,分别为诊室、治疗室、处置室,治疗室、处置室需
10平方米以上.最好配置观察室(静滴的地方)、约柜、配约室、高压消毒室.
4、咨询卫生局相关人员并备好以下材料:
*《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
* 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
* 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
* 资信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