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赛开始前,裁判员必须向参赛者宣布起跳的高度,及每次晋升的高度,直至只剩下一位参赛者为止.除非只余下冠军参赛者,否则横杆的升幅不得少于2厘米,而且横杆的升幅不得增加.在只剩下冠军参赛者的情况下,横杆的升幅可按其意愿而作出决定.
参赛者必须单脚起跳.若起跳后,横杆不停留在支架上;或在尚未越过横杆前,身体的任何部位触及两支架间或两支架外的地面(包括其着地区),则以试跳失败论.如果参赛者在试跳时,其脚部触及着地区,而裁判员认为并未因此而获得利益,则该跳仍算有效.
参赛者可以在任何一个高度开始起跳,往后亦可以自在选择高度试跳,但不管高度为何,连续三次试跳失败,便会丧失继续比赛的资格.若参赛者
曾放弃某一高度的前列次试跳,其后便不得在同一高度上再次要求试跳机会(成绩相同时之额外试跳除外).
跳远
参赛者触犯下列任何情况,均作试跳失败论:
不论起跳与否,身体的任何部位触及起跳线前方的地面.
不论是否超过起跳线,在起跳板两端以外起跳.
着地时,身体的任何部分触及着地区以外的地面,而该点较其落在着地区之位置为近.
完成试跳后,在着地区向后行.
使用任何翻腾动作试跳.
除上述(B)行为外,参赛者未到达起跳板即开始起跳,不得判作失败.丈量试跳成绩时,应以身体任何部份在着地区表面留下的痕迹,与起跳线或其延长线间的最短距离为准.距离之计算须以0.01米为最小单位,不足0.01米者应以较低的读数计算成绩.
三级跳远
三级跳远必须顺序由单足跳、跨步跳及跳跃三个部分组成.前列步起跳后,须以同足着地,进行第二次起跳;第二步起跳后,则要以另一足着地,然后再作第三次(最后一次)起跳.除场地外,跳远之所有规则,均适用于三级跳远项目上
击剑规则
击剑是双人比赛,比赛中,一方用剑尖刺击对手,使剑尖准确无误地刺在有效部位并具有刺入的性质.最后有效点击数多的一方为胜.按规则,循环赛在四分钟内五次击中,淘汰赛在九分钟内十五次击中.最先击中对方达有效次数,或时间到后击中对方次数多者为胜.团体赛,最先击中对方达45次的团队为胜.
击剑运动有三种武器:重剑、花剑、佩剑.三种武器的有效击中点及比赛规则亦有不同,故每种武器都有其竞技特点.相比而言,花剑更具运动性,佩剑速度最快,重剑则更需要技巧和准确性.
悉尼奥运会设男子重剑、花剑、佩剑个人团体共六块金牌,女子重剑、花剑个人团体共四块金牌.
预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