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铁路运输法院前夫不拿抚养费,又无财产执行,居无定所,我该怎么办?
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注意收集保留财产证据,拍照或者录音.
张柏青律师
铁路运输合同纠纷案件管辖法院是哪个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7条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
院管辖.第35条规定: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所以,在发生铁路运输合同纠纷时,应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由原告选择具体地方的铁路运输法院进行诉讼请求.
铁路运输法院被取消了吗
铁路运输法院被取消了.
从1987年3月20日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的审判工作改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监督;铁路运输检察分院的工作改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领导.对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铁路运输检察分院管辖、办理的一审案件的上诉、抗诉改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受理.
铁路法、检干部的管理、任免执行新的办法(办法另行通知).铁路运输基层法院、检察院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检察分院之间的业务关系不变.最高人民法院设立交通运输审判庭,最高人民检察院设立铁路运输检察厅,分别对铁路运输法、检两院进行业务指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铁路运输法院管辖范围第三条六项指哪些纠纷
有明确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铁路运输法院案件管辖范围的若干规定》
第三条 下列涉及铁路运输、铁路安全、铁路财产的民事诉讼,由铁路运输法院管辖:
(一)铁路旅客和行李、包裹运输合同纠纷;
(二)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和铁路货物运输保险合同纠纷;
(三)国际铁路联运合同和铁路运输企业作为经营人的多式联运合同纠纷;
(四)代办托运、包装整理、仓储保管、接取送达等铁路运输延伸服务合同纠纷;
(五)铁路运输企业在装卸作业、线路维修等方面发生的委外劳务、承包等合同纠纷;
(六)与铁路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施工有关的合同纠纷;
(七)铁路设备、设施的采购、安装、加工承揽、维护、服务等合同纠纷;
(八)铁路行车事故及其他铁路运营事故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九)违反铁路安全保护法律、法规,造成铁路线路、机车车辆、安全保障设施及其他财产损害的侵权纠纷;
(十)因铁路建设及铁路运输引起的环境149染侵权纠纷;
(十一)对铁路运输企业财产权属发生争议的纠纷.
要铁路法院有什么用
首先,铁路法院确实存在着许多问题,已经有很多学者也在研究如何改革,另外,它的形成和建立是有历史原因的,因此想要一刀切地将铁路法院拿掉也是不现实的.
铁路法院是专门法院,它
是具有专业爱的.一趟列车跨越的地域是非常广的,许多案件的审理和调查必将非常复杂.因此,这就会涉及到到什么地方法院起诉,法院调查的进程,专业的知识等等,我想这也是许多地方法院所不愿去做的.
其实,铁路法院的财政由铁路部门负责,在地方上也是相类似的,地方法院是由地方财政负责的,所以这样的问题是相同的.因此,都需要改革.
如果说将铁路或地方法院的人事、财政从铁路部门或地方剖离出来,那么这一部分由谁负责?全部由中央来负责,这又会带来什么样的问题?这样的问题会小一些还是大一些?许多问题最后的解决办法只能是两害相权取其轻,而并没有完美的答案.因此,如果您有兴趣的话可以进行相关研究.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简介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成立于1955年1月,目前辖区人口8639万人,幅员48.5万平方公里.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