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64条第二款《兵役法》第六十四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有接收安置退出现役军人的义务,在招收录用工作人员或者聘用职工时,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招收录用退出现役军人...
中国兵役法在线_中国服兵役是强制的吗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64条第二款 《兵役法》 第六十四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有接收安置退出现役军人的义务,在招收录用工作人员或者聘用职工时,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招收录用退出现役军人;对依照本法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规定安排工作的退出现役军人,应当按照国家安置任务和要求做好落实工作。 军人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退出现役后与所在单位工作年限累计计算。 国家鼓励和支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接收安置退出现役军人。接收安置单位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等政策。 第六十四条 第二款: 军人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退出现役后与所在单位工作年限累计计算。
文章版权及转载声明
作者:admin本文地址:http://www.shuangbaotai.net/sbt/28842.html发布于 2021-02-17
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兴趣知识网